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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贵州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1/4/7 22:40:42 点击次数:

当前,我省已进入雷电多发季节,为做好防雷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贵州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当安装和实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单位及场所:

下列单位应当主动委托具有防雷装置检测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本单位防雷装置进行定期检测。

1.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

2.广播、电视、邮政、通信、金融、交通、供水、供电、气象等电子设备密集且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单位;

3.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学校、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娱乐场馆等单位;

4.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展览馆以及雷击易损毁的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防雷技术规范规定必须进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单位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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